以公司的國籍為標準的公司注冊的分類
瀏覽次數:5507 | 發布時間:2013-11-09 11:30:33以公司的國籍為標準,公司注冊可分為本國公司的登與外國公司的認許注冊。本國公司的注冊,是公司設立人旨在國設立公司及分支機構,或在本國已成立的公司旨在變更注冊事項或注銷公司而進行的注冊;外國公司的認許注冊,是外國的公司旨在申請東道國認可其公司法人資格并許可在東道國設立分支機構而進行的注冊。外國公司的認許注冊是國際法中國家主權則的要求。的注冊上海公司只在本國主權范圍內有效,,跨界無效,除非經過東道國主管機關依東道國法律確認。因此,一國的上海公司注冊若在他國有效并受東道國法律保,必須經過東道國主管機關的認許注冊。與此同時,他國公司若在東道國設立分支必須遵守東道國法律進行注冊,獲得東道國的許司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注冊不需要單獨進行,而是與外國公司的認許注冊同時完成。亦即,外國公司的認許注冊既包括對外國公司法人資格的認可,也包括對外國公司在東道國設立分支機構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