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業信息公共服務功能一:信息的收集
瀏覽次數:5288 | 發布時間:2013-11-11 12:39:48就世界各國上海公司注冊立法來看,大多采注冊生效立法主義,規定當事人欲設立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發生注冊事項的變更,或者公司出現了法定終止的情形, 當事人必須向注冊上海公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非經注冊,不產生公司設立、公司變更、、公司注銷的效力。即使有少部分國家不采注冊生效立法主義,也規定,三應予注冊事項,非經注冊,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違反注冊申報義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說,申請注冊,是各國立法規定的當事人的一項義務。這為注冊機關收集公司商業信息提供了強制性渠道保障。當事人申請注冊時,必須提交法律規定的文件材料,并必須包含法律規定的申報事項。如根據我國《公司法》和《上海公司注冊管理條例》的規定,有關當事人在申請上海代理公司注冊時,應提交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司的章程、驗資證明、股東(發起人)的資格和身份證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或證明、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創助立大溝記錄、籌辦公司的財務審計報告等。這些文件和事項,基本包含了公司應予公開的商業信息。因此,法律對上海代理注冊公司必須提交的文件和必須申報的事項作出規定,又為上海公司注冊機關獲得有關公司的商業信息的充分性和真實性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