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冊程序服務功能
瀏覽次數:5058 | 發布時間:2013-11-12 11:17:07上海公司注冊制度自產生以來,一直是一項強制性制度(雖然在不同時期和在不同國家其強制性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如在中世紀時期是商業行會的強制,在采注冊對抗主義的國家體現為抗辯的強制)。其強制性表現在:當事人欲設立公司,取得公司法人資格和營業資格,就必須進行設立注冊,不注冊則不能產生當事人所期望的受法律保護的后果。或者,已注冊的事項發生變化,或公司因各種原因事實上不再或不能繼續存在,有關當事人不行變更注冊或注銷注冊,不得以變更的事項或公司的終止對抗第三人。若出現相應的法律責任時,當事人亦不得主張免責。但是,法律上規定的注冊的強制性法律后果并不能自動產生,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才能產生。于是就出現了一種需要:由法律創制種權威的程序,成立專門的注冊機關,為當事人提供專事公司設立、公司變更、公司注銷注冊的程序性服務。這就是注冊上海公司程序服務功能存在的合理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