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交易安全是公司注冊的主要目的之一
瀏覽次數:5096 | 發布時間:2013-11-12 11:18:06安全是上海公司注冊立法的基本價值取向之一,交易安全當然包其中,屬于動態的安全。保障交易安全也是受到立法和學理一致充分肯定的上海公司注冊的主要目的之一 《澳門商法典》第61明確規定:“商業注冊之目的,系將商業企業主及企業之法律狀況公開以保障受法律保護之交易之安全。”我國臺灣學者劉鴻先生說:‘其目的無非在保護交易安全”。①張國鍵生認為:“商業注冊,乃在公示商業主體的營業狀態,言其目的,不外兩種: 一為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將商業主體的營業狀況,一一注冊于主管機關的簿冊,公告與社會,使公眾周知其營的內容,:易行為時,有所取舍,而期交易之安全……”②國內也有學者認為:“設置上海公司注冊制度的目的,旨在鞏固公司信譽并保障社會交易的安全。”受此二者的影響,注冊上海公司應當具有保障交易安全的功能。
交易關系是由交易雙方行為共同構成的,因此,交易安全包交易雙方的安全,保障交易安全既應保障交易相對人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損害,,控制其交易風險;也要保障公司自身的合法權不受非法侵害。因而,上海代理公司注冊之保障交易安全的功能應當佟現在保障交易相對人的交易安全和保障注冊公司自身安全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