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瀏覽次數:4427 | 發布時間:2013-11-14 14:08:23納稅人的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外,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一、由于任職、受雇和履約等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三、轉讓中國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和在中國境外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四、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矽卜的企業、其他經i濟組織和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按照有關規定交付給派出單位的部分,凡能提供有效合同或者有關憑證的,經過稅務機關審核以后,允許從其境外所得中扣除。
例:中國作家張某將自己所著的一部小說交由法國一家出版社出版,并收到該出版社匯來的稿酬5000歐元。根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來源地判定的使用地原則,張某的著作權是在法國使用的,因而,他取得的這筆稿酬所得屬于來源于法國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