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瀏覽次數:4621 | 發布時間:2013-12-07 19:40:52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不同地區和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實行等級幅度稅額標準,國家規定的每平方米應稅土地的年稅額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 5-30元;
二、中等城市1. 2-24元;
三、小城市0. 9—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0. 6~12元。
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雄:劃分:市區和郊區非農業人人口總計超過50萬的,為大城市;市區和郊區非農業人口總計超過20萬不超過50萬的,為中等城市;市區和郊區非農業人口總計不超過20萬的,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上列稅額標準表規定度以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幅度::例如,;北京市將本市的土地劃O為六個等級。一級土地至六級土地的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30元、24元、18元、12元、3元和1.5元。貴州省規定:貴陽市土地的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3—30元;遵義市和六盤水市土地的稅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2,4-24元;安順等6個城市土地的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1. 8-18元;其他縣(市、區),建制鎮,工砂L土地的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1. 2~12元。
縣(市)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的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級人民政府苻確定的城鎮土地使用枕劫稅額標準幅度以,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以后執行。
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經濟落后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可以適竭超過法定最低稅額標準的30%;經濟發達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必須報經財政部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