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瀏覽次數:6201 | 發布時間:2014-08-05 20:42:13被吊銷營業執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查證屬實有違法行為的公司而依法采取的行政行為。例如,《公司法》第214條規定,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公司存續的法律憑證,當公司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之后,公司就失去了存續的法律根據,公司不可以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依法進行清算。吊銷營業執照是國家行政權力強令公司解散的一種形式,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必須依法進行清算,保證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責令關閉也是因公司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或因公司設立不符合法律規定,由有關行政機關命令停止經營進行清算。撤銷是指公司的上級機關或設立單位撤銷公司。公司無論是被吊銷營業執照、被責令關閉還是被撤銷,都會引起公司解散從而進行清算的法律結果。公司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而解散的,無須公司的權力機關決議,公司必須無條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