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瀏覽次數:5569 | 發布時間:2014-08-07 11:35:45在公司存續期間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增加或者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由于增、減公司的注冊資本涉及股東對公司的投資和責任限額,所以必須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作出增、減公司注冊資本的決議須代表公司全部表決權2/3以上的股東通過方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作出增、減公司注冊資本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的表決權喲2/3以上通過方可。由于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意味著公司責任資產的減少,所以除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外,還需要履行嚴格的法定程序,如公告、償債或與債權人達議等。
關于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發行公司債券是公司向社會公眾借貸的一種形式,需要公司按時還本付息。公司發行公司債券除依法報請青審批機關批準外,還必須報經本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關于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均是涉及股東利益及公司存續和發展重大事項,需要由公司的權力機構作出決定。而且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當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對這些事項作出決議時,有限責任公司需代表么公司全部表決權2乃以上的股東通過方可;股份有限公司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并持表決權的2乃以上通過方可。由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肜式的程序雜、法律要求嚴格,本書將安排專章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