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公司解散
瀏覽次數:4564 | 發布時間:2014-08-08 12:03:05公司合并,如果是吸收合并至少有一家公司需要解散,如果是新設合并至少有兩家公司需要解散。公司分立,在新設分立的情形下,被分立的公司需要解散。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的需要而解散的,雖然也是解散,其結果也是公司這個民事主體的消亡,但不同于其他情形下的解散,無須通過清算程序。所以,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稱其解散,如稱其注銷更貼切。因為,雖然解散的公司作為民事主體已經不復存在,但E對他們已經生效的民事法律關系并不消滅,并且有法定的承繼人。公司因了結民事關系而行的解散與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行的解散,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