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受理期限的探討
瀏覽次數:4492 | 發布時間:2014-08-19 12:55:37在法國,注冊法院的書記官在收到申請的5個工作日之內應當進行登錄或作出拒巷絕的決定,否則視為注冊已辦妥。另參照我國民事訴訟的受柔期限和《公司注冊管理條例》對實質審查期限的規定,筆者捉我國公司注冊受理程序以設定2-3天的期限限制為宜,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申請文件之日起算。即注冊機關應當自收到注冊申-請提交的申請文件之日起2-3天內必須作出處理意見,包括簽發受理通知書或簽發改正意見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如果需要申請人改正申請文件或材料的,則自改正文件和材料提交注冊機關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筆者認為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受理期限有進一步縮短的必要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