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到期后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5170 | 發布時間:2014-10-07 09:55:58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上寫的是三年一換證,企業是2007年3月1日取得證書的,現在已經過了換證日期了,怎么辦理呢?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第十滌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附件3)。第十四條規定:本辦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執行。
根據上述規定現在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到期后不需要換證,納稅人只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綜合窗口)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后,在《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