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
瀏覽次數:4767 | 發布時間:2014-10-12 11:33:13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母公司將其擁有的某一子公司股份讓渡給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通過這種資產運營方式,形成一個與母公司有著相同股東和股權結構的新公司。在分立過程中,不存在股權和控制權向第三方轉移的情況,母公司的價值實際上沒有改變,但子公司卻有機會單獨面對市場,有自己獨立的價值判斷。公司分立通常可分為標準式分立、換股式分立和解散式分立。
標準分立是指一個母公司將其在某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母公股東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這會形成一個與母公司有著相同股東和持股結構的新公司。
換股分立是指母公司把其在子公司中占有的股份分配給母公司的一股東(而不是全部母公司的股東),交換其在母公司中的股份。它不同標準的分立,在換股中,兩個公司的所有權比例發生變化,母公司的股東在換股以后甚至不能對子公司行使間接的控制權。換股不像標準的分那樣會經常發生,因為它需要一部分母公司的股東愿意放棄其在母公中的利益,轉向投資于子公司。在標準的分立后,母公司的股本沒有變化,而在換股分立后母公司的股本減少。
解散式分立與標準的分立比較相似,是指母公司將子公司的控制權移交給它的股東。在解散式分立中,母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子公司都分立出來,因此原母公司不復存在。拆股后,除管理隊伍會發生變化以外,所有權比例也可能發生變化,這取決于母公司選擇怎樣的方式向其股東提供子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