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瀏覽次數:4964 | 發布時間:2014-10-27 12:20:15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1.公司在職員工。
(1)出入廠區均應著工作服,佩掛胸章。
(2)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須填寫“出門申請單”一式兩份,且經部門主管簽字后在門衛處登記“外出員工登記表”,寫明事由,員工返回后核簽返回時間。“出門申請單”第一份存放于門衛處保管,另一份存放于部門負責人保管,并于月底統一交與辦公室核查。
(3)員工上班時間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打卡后方可離開公司。
2.非公司人員。
(1)外來人員進入公司時須填寫“來賓登記表”以及“出入門證”后,由保衛人員簽注人廠時間。
(2)出廠時,出示“出人門證”并由保衛人員簽注出廠時間后方可離開。(貴賓來公司洽商事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