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引入貿易調整援助制度 企業遇傾銷可求援
瀏覽次數:4754 | 發布時間:2017-07-27 08:39:52
新華社上海7月7日電,今后,國內企業如果因相關進口激增、國外企業故意低價傾銷或者因出口遭遇嚴重壁壘導致經營困難,有望尋求援助——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引入的貿易調整援助制度7日公布。
由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貿易調整援助試點辦法》規定,從7月15日起,在上海自貿區工商注冊登記滿三年以上的企業,因其國內銷售的主要產品受到同類或直接競爭產品進口沖擊,或其出口產品在主要目標國家或地區受到貿易摩擦及其他貿易壁壘影響,可提出貿易調整援助申請。
企業相關申請需符合下列情形中的一種:一是企業一年內20%以上,或連續兩年每年10%以上的員工出現離職;二是企業主要產品產量或銷售量較上一年度下降30%以上。
試點辦法指出,對企業實施貿易調整援助將以技術援助為主,并由實施機關通過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向企業提供,包括在企業市場推廣、檢測認證、國際市場營銷、產品設計研發、信息化水平提升、風險管理咨詢及培訓、出口信用保險、供應鏈管理及融資、人員培訓等方面給予協助。
據上海市商務委員會統計,截至2016年底,上海企業累計遭受全球貿易摩擦影響的案件數量達740余起,迄今仍在實施相關貿易摩擦措施的達445起,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長期困擾和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