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企業可以“姓”長三角了
瀏覽次數:2849 | 發布時間:2020-10-20 20:41:16長三角企業可以“姓”長三角了
解放日報訊 即日起,長三角企業可以“姓”長三角了。昨天,《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正式施行。意見允許企業在名稱和住所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字樣,增強企業認同感、歸屬感的同時,提升他們在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內的品牌影響力,增加他們潛在的市場機遇。
突出“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
昨天下午,在朱家角市場監管所,朱家角工業園區招商員基月峰代企業拿到了首批享受新政紅利的全新營業執照。記者注意到,中采(上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變更后的營業執照住所一欄填寫的是“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上海青浦)康業路6號1幢五層A區101室”。
“加與不加,差別大了。”基月峰表示,此次申請變更的公司主營業務之一是招商,登記住所突出“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后,更有利于擴大影響力和發展業務,而這在以前是不可能操作的。
意見明確,只要企業符合一體化示范區執委會對于其相關資質、規模、產業定位等方面的要求,就能在名稱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字樣;企業還可自主決定是否在住所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上海青浦/江蘇吳江/浙江嘉善)”字樣。這樣既防止了“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字樣在名稱中被濫用,確保該字號的“含金量”,同時又凸顯了一體化示范區內企業的品牌效力,擴大示范區產業集聚的試點效應。
示范區內“一個標準”管準入
意見施行后,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真正實現了企業登記“門檻”的統一,整個示范區的企業都將享受到高效便捷的“一體化”紅利。
首先是速度的統一。意見明確,一體化示范區內新設企業業務統一實現“一表申報、一窗領取”,包括企業設立、公章刻制、涉稅事項、就業參保四個環節在內的全部相關業務手續必須在兩天內辦結,即“一個環節、兩天辦結”。
其次是事權下放的統一。意見明確,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及分支機構(類金融企業除外)、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等三類對象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受理事權下放。經辦人不用再往省會城市跑,可就近前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相關業務。
第三是新增異地辦理事項的統一。意見明確要求設立線下“一體化示范區服務專窗”,并在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內資企業設立變更等30個現有辦事事項的基礎上,增加了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外資企業設立變更等30個高頻事項的異地申報、異地辦理,覆蓋企業從設立、變更到注銷的全生命周期,大幅提升了申請人辦理業務的體驗度。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彭文皓表示,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共同承諾,使用一套流程、一個標準、一種模式,讓企業在一地能夠享受的政策紅利、改革措施,在一體化示范區內可無差別復制、無縫銜接。
據介紹,一體化示范區還將建立普通注銷和簡易注銷登記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各有關部門逐步實現注銷業務的“數據共享、同步指引”,有條件的區域探索試行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限從45天縮短至20天。
原發布時間: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