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公司注冊機關選擇與設置的評析
瀏覽次數:4348 | 發布時間:2013-11-20 13:16:21《公司注冊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上海公司注冊機關。下級上海公司注冊機關在上級上海公司注冊機關的領導下開展上海公司注冊工作。上海公司注冊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第5條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的注冊上海公司工作。”由此可見,我國對上海公司注冊事務是選擇行政機關主管模式。具體主管上海公司注冊事務的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包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ㄗ灾螀^、莖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三級。①其內部關系是上級對下級的領導關系。在各級商局內,相應設立企業登記局、\企業登記處、企業登記科具體司齦據《公司注冊管理條例》規定,各級工商局又分工管轄不同的具體上海代理注冊公司事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工作:(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并持有1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資的公司;(三)依照法律、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的公司;(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由其登記的其他公司。?。ㄗ灾螀^、直轄市)負責本轄區下列公司的登記工作:(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镥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由其登記的自然人投資設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登記的公司;(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其他公司。市、縣工商局負責本轄區內除國家、?。ㄗ灾螀^、直轄市)工商局負責登記的公司以外的公司的登記。在實行地(地區)改市之后,出現了地級市,其下轄縣。這樣,在地級市與其管轄的縣(及縣級市)之間存在上海代理公司權限的分割問題。其具體管轄劃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局確定(參見我國《公司注冊管理條例》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