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有關注冊公司的立法弊端
瀏覽次數:4531 | 發布時間:2013-11-27 11:03:49反思我國現行有關注冊上海公司的立法與實踐,我們以為至少存在以下幾個弊端:
其一,中央注冊上海公司機關具體管鄉轄公司登事務,不僅偏離了中央注冊上海公司機關的職能定位,容易使其陷入具體的注冊上海公司事務而疏廢了其應有職責(中央登記機關要應負責進行業務培訓、業務指導、政策協調、省級企業登中心關系協調以及根據委托進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不責具體企業登記事務),丕有可能由于利益關系,妨礙其科學決策和公正、有效監督。
其二,多層級的地方登記管轄,由于利益關系,很容易形成以行政區劃為基礎的注冊上海公司地方保護,使注冊上海公司淪為地方利益保護的工具與手段。
其三,執行屬人標準,區分國家投資與地方投資、內資與外資、有投資與民有投資,因人而異地確定登記管轄,對申請人有公平,違反了法律的平等原則。不僅如此,其中區分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己管轄,還有違WTO所要求的國民待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