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瀏覽次數:6597 | 發布時間:2014-09-28 12:15:46一、目的
為規范公薄))章管理,;確保公司資產運營安全,保護公司法律權利,維護公司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定義
公司印章是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財務章,公章由公司財務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及法律效用而使用的印章。
公司印章的種類
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2.公司業務專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內容和權力的印章,包括人事、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等。
3.公司鋼印。用鋼材制作,加蓋于各種證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4.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長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
5.總裁或總經理章。刻有公司總裁名字的印章。
6.事業部章。刻有公司各事業部名稱,含五星圖案的圓形印章,事業部章不具備法人效力。
7.總裁辦、中心、部門、各事業部辦公室方形章。刻有總裁辦、中心名稱、部門名稱、各事業部辦公室名稱,只對內使用的方形章。
8.其他專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對外行使某項專業權力的圓形印章,括法律辦公室章、基建辦公室章、培訓中心章、工程部章、標準化專用章。增刻此類印章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時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準。
9.戳記。帶有標志性的印章,常加蓋在顯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絕密”等字樣。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1.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2.公司行政公章的主要使用范圍。
(l)公司對外簽發的文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調動。
(7)員工的任免聘用。
(8)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3.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主要使用范圍。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4.公司法人私章或總經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5.財務專用章,法人財務印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6.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公司印章的申請、刻制、廢止與登記
公司印章的申請、刻制與廢止:
1.申請。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裁辦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領導確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總裁辦行政部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3.廢止。由于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行政部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新制印章的登記:
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行政部進行登記。行政部應將每個印章登人“印章登記卡”內,建立公司印鑒檔案,并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公司印章管理
1.公司印章按部門職責分工,由專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移交登記表。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鋼印、公司業務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后果。
3.公司印章在遇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裁辦、中心一級的領導的確認,由公司下達文件申明停止使用該印章,辦公室將印章統一登記,收繳銷毀。行政部根據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4。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盜或丟失,需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并登報申明作廢。
5.印章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印章保管人蓋戳。對外重大投資、合資、合作協議在蓋合同專用章前,需經總經理審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總經理私量由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抆限使用。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
6.印章使用人不經批準,私蓋印章的給予紀律處分;偷蓋印章的給予除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按情節輕重重,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7.印章保管人履行職責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蓋印章的;不經批準使用印章的;因違規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丟失印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均需按情節輕重追究行政、經濟責任直至法犛責任。
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罰則
印章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辦公室登記編號后,由部門相關人員自行保管,并對同章的使用負責。使用時部門經理批準,并在使用登記臺賬上作好使用記錄。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印章保管人員審閱、了解用印內容,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準并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罰則:
1.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于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2.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行政部解釋并負責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