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支付預付工程款何時開具發票?
瀏覽次數:5287 | 發布時間:2014-10-24 13:16:58分次支付預付工程款何時開具發票?
問: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大型設備的銷售及安裝業務,此次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工期超過一年。合同約定客戶分次支付預付工程款。請問這種情況企業應在什么時間開具發票,申報繳納增值稅?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捶銷售結算方式的刁不同,具體為: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舍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貴公司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設備,因為該設備屬于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設備,合同約定客戶分次向貴公司支付工程款,那么應按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并開具發票,并在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月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