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試驗區對船舶運輸業務有哪些開放政策?
瀏覽次數:4484 | 發布時間:2015-02-04 23:23:08上海自貿試驗區對船舶運輸業務有哪些開放政策?允許外資設立獨資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具有什么意義?
試驗區放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國際船舶運輸企業的外資股比限制,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試行辦法。外商在試驗區外設國際船舶運輸企業在外資持股比例等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據《外商資國際海運業管理規定》,設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經營國際船亮白運輸企業,外商的出資比例不得超過49%;企業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由投資各方協商后由中方指定。
試驗區允許中資公司擁有或控股擁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試外貿進出口集裝箱在國內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間的沿海捎帶業務。據初步統計,目前中國有過半的中資船舶注冊在境外,掛巴拿馬、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境外方便旗開展國際運輸。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方便旗船雖然為中資擁有或控股,但屬于外國籍船舶,因而不能在中國境內開展沿海捎帶業務。
試驗區的新政策將有助于方便旗船在國內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間沿海捎帶業務的開展,促進境外中轉的集裝箱到上海中轉,增加上海港水運中轉流量,進一步提高上海港的國際地位。
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在航運業中屬于較新的業態。按照《外商投資國際海運業管理規定》,我國允許外商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形式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尚不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企業。 目前,中國香港、國倫敦、冰島等是世界公認的國際船舶管理業中心。
試驗區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國際船舶管理企業。這有助于推動中國船舶國際企業專業化、獨立化、國際化發展,有助于上海吸引更多國際船舶管企業落戶、加快建設國際船舶管理業中心。